车型代码编码规则
(狮龍畫廊用)
1 范围
本标准解析17位车型代码编码的约定含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以及授权装配的生产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AD31/a07-GZ-062-2004《驾驶室外漆颜色代码编码规则》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型代码
是由指定的一组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车辆标识码,识别车辆实物状态特点,具有唯一性,用于指导整车、零合件生产及销售过程。
4 车型代码编码构成
生产厂家 |
X |
车辆状态 |
X |
X |
车辆类型 |
驱动形式 |
X |
X |
驾驶室类型 |
XX |
X |
轴距 |
XX |
发动机厂家及功率 |
XX |
XXX |
XX |
颜色 |
特征变化顺序号 |
后桥类型 |
变速箱厂家及型号 |
图1 车型代码编码构成
5 车型代码编码规则
5.1 第1位表示车辆生产厂家,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例如:“B”代表“卡车厂”,“Q” 代表“青岛汽车厂”,具体内容详见《车型代码编码表》。
5.2 第2位表示车辆状态为整车或底盘,用数字表示。底盘打整车码按底盘编制代码,牵引车不带牵引座的按底盘编制代码。(见表1)
车辆状态代码 表1
车辆状态 |
代码 |
整车 |
1 |
底盘 |
0 |
5.3 第3位表示车辆类型,用数字表示。例如:“1”代表“载货车”,“3” 代表“自卸车”,具体内容详见《车型代码编码表》。车辆类型按设计车型标注,但当设计车型与公告车型不符时,则以实物为准。
5.4 第4位表示驱动形式,用数字及大写英文字母(除去易混字母I、O、V、Z共22个字母)表示。例如:“1”代表“6×4”,“A” 代表“4×2”,具体内容详见《车型代码编码表》。
5.5 第5位表示车型的驾驶室类型,用数字及大写英文字母(除去易混字母I、O、V、Z共22个字母)表示。例如:“1”代表“长头驾驶室”,“A” 代表“FK驾驶室”,具体内容详见《车型代码编码表》。长头驾驶室用数字表示,平头驾驶室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5.6 第6、7位表示轴距,用数字表示。多轴车用变化部分轴距的前两位数字表示(见表2)。如:
整 车 轴 距 代 码 表2
设计车型号 |
轴距 |
代码 |
CA1201P11K2L11T4 |
1700+4375+1350mm |
43 |
CA4252P21K2T1A1 |
3300+1350mm |
33 |
CA3232P1K2B2T1J |
3500+1350mm |
35 |
5.7 第8、9位表示发动机厂家及功率,用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除去易混字母I、O、V、Z共22个字母)表示,见表3。(具体内容详见《车型代码编码表》)。
5.7.1 第一位代码为“1-3”表示大柴机。功率以10Ps为单位划分一个区间,当功率在110Ps-400Ps区间,则代码“11、12、13…1A…1X”表示大柴及功率(即为110Ps、120Ps、130Ps…200Ps…400Ps间的功率)。若功率大于400Ps以上,第一位代码用“2”表示,第二位代码(即功率段)要重新从“1”开始排序,如:代码“21、22、23…2A…2X”表示大柴及功率(即410Ps、420Ps、430Ps…500Ps…700Ps间的功率)。
5.7.2 第一位代码为“4-6”表示锡柴机。第一位代码为“7-9”表示潍柴机。功率段的划分同上,仅是第一位代码(即生产厂家)不同。
发动机厂家及功率代码 表3
大柴 (用“1-3”表示) |
|
锡柴 (用“4-6”表示) |
|
潍柴 (用“7-9”表示) |
|||||||||
功率 |
代码 |
功率 |
代码 |
|
功率 |
代码 |
功率 |
代码 |
|
功率 |
代码 |
功率 |
代码 |
110Ps |
11 |
410Ps |
21 |
|
110Ps |
41 |
410Ps |
51 |
|
110Ps |
71 |
410Ps |
81 |
120Ps |
12 |
420Ps |
22 |
|
120Ps |
42 |
420Ps |
52 |
|
120Ps |
72 |
420Ps |
82 |
130Ps |
13 |
430Ps |
23 |
|
130Ps |
43 |
430Ps |
53 |
|
130Ps |
73 |
430Ps |
83 |
140Ps |
14 |
440Ps |
24 |
|
140Ps |
44 |
440Ps |
54 |
|
140Ps |
74 |
440Ps |
84 |
5.7.3 燃料类型为汽油(或天然气)时,第一位用字母表示燃料类型,第二位表示功率,不同功率用不同代码表示。例如:“Q1”表示“汽油99kW机”;“T1”表示“天然气91kW机”。燃料类型为柴油时,除大柴、锡柴、潍柴外,其它厂家生产的机型均用“WX”字母表示。
5.8 第10、11位表示变速箱厂家及型号,用数字及大写英文字母(除去易混字母I、O、V、Z共22个字母)表示。具体内容详见《车型代码编码表》。
5.8.1 厂家为本部伊顿、陕齿、哈齿,代码用“数字+字母”组合表示。第一位代码(即数字)表示生产厂家,第二位代码(即字母)表示变速箱型号。
其中:第一位代码为“1-3”表示本部伊顿;第一位代码为“4-6”表示陕齿;第一位代码为“7-9”表示哈齿。例如:“1A”表示“伊顿CA5T123变速器”,“7A”表示“哈齿CA5T123变速器”。
5.8.2 除伊顿、陕齿、哈齿外,其它厂家变速箱均用“WX”字母表示。
5.9 第12位表示后桥类型,用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除去易混字母I、O、V、Z共22个字母)表示。例如:“1”代表“φ225桥”,“C” 代表“φ475桥”,具体内容详见《车型代码编码表》。
5.10 第13、14、15位表示特征变化顺序号,区分车辆的具体配置在前述主体特征之外的其它特征,用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除去易混字母I、O、V、Z共22个字母)表示。
5.10.1 车型代码第3~7位相同的车型,不同设计车型号定义一个基础车型,基础车型的主要特征用第13位表示。其中同一类型驾驶室中平顶驾驶室改高顶驾驶室定义一个基础车型,如P4改P41(平顶改高顶)定义一个基础车型,P7改P8(平顶改高顶)定义一个基础车型。
5.10.2 基础车型第14、15位为“0”,衍生车型续排,如01、02、03…
5.11 第16、17位表示颜色,用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除去易混字母I、O、V、Z共22个字母)表示,具体内容详见《驾驶室外漆颜色代码编码规则》。
6 车型代码编码模板
车型代码编码模版: |
|||||||||||
|
编码部分字段(共17位) |
||||||||||
主键/默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 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字段名称 |
生产厂家代码 |
车辆状态代码 |
车辆类型代码 |
驱动形式代码 |
驾驶室类型代码 |
轴距代码 |
发动机厂家及功率代码 |
变速箱厂家及型号代码 |
后桥类型代码 |
状态变化顺序号代码 |
颜色代码 |
字段类型 |
字符型 |
字符型 |
字符型 |
字符型 |
字符型 |
字符型 |
字符型 |
字符型 |
字符型 |
字符型 |
字符型 |
字段长度 |
1 |
1 |
1 |
1 |
1 |
2 |
2 |
2 |
1 |
3 |
2 |
编码示例 |
B |
1 |
1 |
9 |
F |
44 |
1G |
1E |
7 |
000 |
ER |
图2 车型代码编码模版
7 车型代码编码示例
整车编码示例:
B119F441G1E7000ER — 卡车厂生产、整车、载货车、8×2、J5M驾驶室、变化部分轴距为4400mm、大柴260Ps发动机、伊顿CA8T150变速箱、ф457桥、特征变化顺序号为000、颜色为翡翠绿
卡车厂 |
B |
整车 |
1 |
1 |
载货车 |
驱动形式:8×2 |
9 |
F |
J5M驾驶室 |
44 |
7 |
轴距为4400mm |
1G |
大柴260Ps |
1E |
000 |
ER |
颜色:翡翠绿 |
特征变化顺序号:000 |
ф457桥 |
图3 型号为B119F441G1E7000ER整车的编码含义
8 说明
8.1 《车型代码编码规则》由解放公司技术发展部产品项目管理室负责解释,由解放公司管理部统一审定发布。
8.2 《车型代码编码表》由技术发展部产品项目管理室统一发布、更改、维护。
9 附表
9.1 《车型代码编码表》
请输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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